【必备】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四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1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泰教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 ……此处隐藏762个字……、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4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