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1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 ……此处隐藏2063个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 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2)本合同签订时间3;
(3)(4)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