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文四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品房购房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品房购房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20_年7月10日至20_年8月10日止付拾万元(¥100000.00元)。第二期20_年8月11日至20_年9月11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119000.00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0.00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 ……此处隐藏3637个字……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法理上,一般称之为预约合同。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约束双方订立本约。关于认购的法律性质认定问题,从认购书签订的过程和约定的内容看,认购书是当事人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是约定当事人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签订买卖合同,不是对行为结果的直接确认,所以,认购书尚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即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当事人交付的定金为立约定金。
认购的形式现实中常见的有:认购书、定购协议、预定协议等等。无论哪种形式,一般都意在对进一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出约定,直接约定商品房的实质内容的不多见。
商品房认购一般在开发商已经办妥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开发项目已定型,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间内签订。
二、哪些商品房认购协议是购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为明确详细的写明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交易行为,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依据本条规定,认定商品房认购书实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认定预约实为本约,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条件一、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条件二、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