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南山区路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仅用于住宅,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租金按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收取租金,应给乙方收据。
第五条.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每项月准时支付租赁房屋的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费、煤气费、网络费、物业管理等费用,和国家租房税收等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如未能时支付,造成滞纳金由乙方负责缴清。
……此处隐藏12729个字……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xxx
(2)xxx
(3)xxx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
(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__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