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集合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 篇1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 赁 期 限
月租金额(币种: ) 元 小 写
大 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此处隐藏3693个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租赁双方往往在装修投入的处理问题上发生纠纷。法院一般基于以下原则处理此种纠纷: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对装修投入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86 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是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一个体现。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承租人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增设的附属设施应当由租赁当事人协商确定归属及维修责任,其中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 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超出出租人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房屋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作为侵权处理,这主要针对承租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而将房屋装修的行为。此种情况一般作如下处理:装修物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其拆除;不能拆除的,所有权人对此不予以赔偿,如为了拆除此装修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按民法的公平原则处理。如承租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但双方未就装修投入的处理进行约定,此时可根据公司原则处理。具体如下:承租人进行的装修,能够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给房屋所有人。